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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假证企图侵吞马鞍山森林公园1100亩
国有土地的四名被告人日前被开庭受审

时间:2005-10-09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11月4日,东湖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代光江、吴秋生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钢铁村村委会、刘继明涉嫌单位行贿罪、秦坛元涉嫌单位行贿罪和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罪一案。四名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当庭作了供述。

2003年底,钢铁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明在市政府已为马鞍山办理了国有土地证的情况下,为了将马鞍山森林公园内1100亩土地据为本村所有,趁洪山区林业局在本辖区换发山林权证之机,找到负责该项工作的时任洪山区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的代光江,并通过代光江,找到洪山乡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吴秋生,四人共同策划制造了虚假的马鞍山森林公园1100亩土地的山林权证。为了表示对代光江、吴秋生的感谢,钢铁村刘继明、秦坛元分别经手将本村公款15万元人民币和5000元人民币送给代光江、吴秋生。2004年底,钢铁村为马鞍山森林公园1100亩土地权属纠纷将武汉市政府告上法院。审理此案的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判定武汉市政府败诉。武汉市政府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今年2月我院自侦部门从一普通的举报线索中发现了该案犯罪事实,并分别对四名嫌疑人立案侦查。10月18日我院分别对上述四名被告人及钢铁村村委会提起公诉。

此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就钢铁与市政府土地权属纠纷一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撤销了汉江法院的一审判决,并驳回钢铁村的在二审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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