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我院对一起涉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9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吴国宁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针对案发现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承办人几次前往发案现场,查看安全隐患的排除问题。为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我院及时向武汉供电公司提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责任单位对输电线路及周边的安全环境进行有效的维护管理,一是责任单位要尽快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二是按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三是拆除铁塔周围的违章建筑,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检察建议书》提出后,立即受到湖北省电力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责成专人与辖区安监、城管等部门进行协商,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经过整治,该地已铲除了铁塔内及周边的钢丝、塑料、结块的胶泥以及垃圾等杂物,对铁塔周边囤积的胶皮缆线和其它废品已全部清除,对邻近的220KV青关三回59#塔,武昌供电公司对户主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城管部门实行帮拆,同时,对新复修的铁塔悬挂了警示标志牌,安装了线路保护区内的标志桩,并对关山变电站周边的所有线路设备进行了清障整治,确保了电网的安全运行。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我院通过执法办案,发现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促进了高新区的法制环境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