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多名犯罪嫌疑人为索赌债绑架未成年人、暴力殴打致其死亡的恶性犯罪案件,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五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两人均为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犯罪嫌疑人董某,男,1985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武汉市江夏区流芳街福利村下陈思吾湾人。
犯罪嫌疑人汤某,男,1987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武汉市江夏区豹澥镇老汤湾人。
犯罪嫌疑人金某,男,1988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武汉市江夏区豹澥镇厚道湾人。
犯罪嫌疑人叶某,男,1988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武汉市江夏区豹澥镇大叶湾人。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5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武汉市江夏区流芳街福利村上陈思吾湾人。
被害人江某,1988年7月1日出生,住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村罗友湾1号。
2006年5月6日下午17时许,因被害人江某欠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的赌债,犯罪嫌疑人陈某指使嫌疑人董某将正在茅店社区49栋的“天天网吧”上网的江某叫出,向其索要赌债。董同另三名嫌疑人(均在逃)用一辆黑色富康车将江某绑架到玉龙岛,迫使江写下2万元欠条,并将江的中指划破,用血按了手印。后将其分别绑架到石牌岭金鑫招待所201室、南湖张黄新村10号一个私人台球室、江夏区豹澥镇步行街汤磊的租住屋内,上述犯罪嫌疑人采用将其头撞墙,用烟头烫江建海的脖子、脚和小腿等暴力手段对江某进行拳打脚踢,并打电话向江家人索要现金2万元,要求其家人在雄楚大街楚灶王酒店附近交钱赎人。后在取钱现场因发现附近有警车而被迫放弃。5月7日下午18时许,陈某、董某、租用“面的”准备将已经奄奄一息的江建海送回茅店社区,路上发现江已经死亡。当日晚19时30分许,陈某等人将其扔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路NEC公司北门出口的人行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