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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大学生给我院发来感谢信

时间:2008-7-3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6月底,经过我院三年帮教的大学生高某给我院发来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高某是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学院的一名大学生。三年前,高某因羡慕同学的数码相机,采取偷配其他同学宿舍大门钥匙的手段,将同学放在书桌上的价值共计3217元的数码照相机、文曲星、数据线等物品盗走。2005年4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将高某刑事拘留。我院在审查公安机关对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时,发现高某学习优秀,表现一贯良好,盗窃行为系一时冲动所为,本人事发后认罪态度好,悔罪诚恳,于2005年4月26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与武汉理工大学协商让其继续在学校学习。从那时起,我院对高某的帮教工作也随之启动。

三年来,我院会同该校机电学院党委书记及高某的家长,对高某采取一系列帮教活动,由检察机关、学校、家庭三方共同担负对高某的教育与矫正。我院干警经常对高某开展法制教育和交心谈心活动,同时要求高某定期向检察机关及学校汇报思想、学习状况,帮助高某彻底认清自己的错误,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培养他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所贡献、有所作为的人。

现在高翔已顺利完成学业。他在信中深情地写到:两年前我因触犯法律即将面临牢狱生活。你们秉着救人教人的思想,与学校合作给了我继续求学的机会,让我继续完成学业。今天我得以顺利从学校毕业,和你们的关心与帮助是分不开的。感谢你们在此期间给我的关怀与帮助。他表示在以后的日子会谨记教诲,好好做人,完成自己的理想,不辜负检察机关对他的期望。

据了解,高翔毕业后将前往上海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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