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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陈杏枝
检查指导我院反贪工作

时间:2008-9-04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9月2日下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陈杏枝、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刘明翔一行到我院就反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和调研。我院检察长邬建强、副检察长尹恒参加了此次会议。

邬建强检察长首先汇报了我院当前反贪工作情况。全市反贪工作会议之后,我院党组十分重视,认真分析了我院反贪工作面临的形势,在与其他区院反贪工作进行对比的基础上,找出了存在的不足。随后又召开了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院办公会,将反贪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针对自侦工作与刑事检察工作的衔接和配合,提出了“优先办、随时办、跟踪办”的办案原则。“优先办”,即将自侦案件的侦查终结及起诉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同时要求刑检部门优先办理自侦案件。“随时办”,就是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一经发现需要补充证据的,立即向反贪部门提出来,以便反贪部门迅速补充所需的证据材料。“跟踪办”,就是刑检部门要将承办自侦案件的情况,包括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时间、法院开庭时间、判决结果等及时向院领导反馈,时时跟踪自侦案件的处理。二是对及时、快速、高效、优质办理自侦案件的办案组及个人实行奖励。不仅仅奖励自侦部门干警,同时也奖励办理自侦案件的刑检部门相关办案人员。三是增强办案装备,实施科技强检。拟为每个办案班子配备一个电子公文包,内有一台微型笔记本电脑,一台便携式打印机,一部照相机和一支录音笔,方便干警办公办案。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反贪部门立案10件12人,已侦结9件11人,所侦结案件全部起诉到法院;法院已开庭5件6人,判决1件2人。

邬建强检察长同时指出我院反贪工作存在的不足,如办案区还需进一步完善;人员少,还没有法警,办案安全存在一定隐患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市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刘明翔指出,东湖开发区院反贪工作在抓办案规模上成效明显。下一步要结合《反贪综合考评办法》,抓结案,促起诉,争取全部自侦案件在规定时间内由法院作出判决。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

市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陈杏枝充分肯定了我院反贪工作取得的成绩。她指出,东湖开发区院人员少,但抓反贪工作有措施、有思路、有力度、有效果,人均办案量居全市基层院第一。一把手检察长亲自抓反贪工作,近两年来办理了一批大案、要案及窝串案,社会反响良好。工作思路决定办案思路,开发区院的反贪工作不仅仅在停留在今年一年,而是一环扣一环,积极为下年及以后工作做准备,反贪工作能取得现在这样的成绩,是与院领导积极谋划分不开的。她同时希望我院能进一步分析研究《综合考评标准》,把握关键点,实现反贪工作更好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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